Saturday 30 December 2006

古城一夜

差不多五点多出发,跟一班好朋友下马六甲观赏一个由马六甲SGM举办的Malam Mesra。还没到马六甲SGM会馆之前,先到一个小食中心医医肚子。朋友说云吞面好吃哦,但没什么想吃,结果点了卤肉饭。叫老板加了卤鸡蛋以及豆腐给我,哇,真是美味极了。马六甲吃东西原来还蛮便宜的,这么大碟及多料才不过三块钱,歹啊!

吃饱饱就上路到位于马六甲的SGM文化会馆。刚进礼堂就受到非常热烈的欢迎,曾几何时,我们也担当过这样的角色啊。冷气真的有点冷,不过久了就习惯了。兴致勃勃带了相机想要摄下难忘及记值得纪念的镜头的,不过...“请各位注意,我们谢绝大家摄像及录影,谢谢。”...传来司仪小姐的声音。唉,算了咯,不拍就不拍咯。就一直看节目,一个接一个,有舞蹈,歌咏,华乐演奏,话剧,健身操...

正当节目进行到一半,“请XXX XXXX及XXX XXXX的车组将你们的车子移开。”竟然两辆车子都是我们的!好咯,就下楼将车子移开咯。好了,移走了,突然间,“请...的车组...”哇唠也,又是我们的车?!!Uncle,要把车子驾到五公里以外才可以咩。真是的...更过分的是,刚才不是提起不能摄影及录影吗,只不过有些较迟到达的并没有听到这个指示,照样摄录!我忍...司仪也没重复这个指示,就任他们摄录。Yii...Geramnya....

以上是一段小插曲,当表演进入尾声,我们也就纷纷离席咯。离开会馆,我们先到葡萄牙村欣赏圣诞花灯。哇,真是有心思把屋子布置得五彩缤纷,灯光闪烁,还有一些能给我们一个梦幻的感觉。整个葡萄牙村都洋溢着圣诞浓浓的气氛,每个人到了那里都一定会被感染。

葡萄牙村,我来咯!

就这么巧,一位朋友的同事,Cameron,也住在葡萄牙村里,而且还有举行Party呢。听说是他的不知谁订婚哦,管他啦,去他家小坐一会儿,还有Vodka喝呢。播放着Tango,Mambo音乐,每个人都尽情的歌舞,浑身解数。有酱的Party,真是一个新体验。


Cameron家里的灯饰真的非常闪烁动人

告别了Cameron,就继续往葡萄牙村探索咯。来到一棵蛮高的圣诞树前,大家就么猛拍猛拍,摆了好多好多个pose。

其中有一家的圣诞树及布置非常梦幻


就是这棵啦,拍了几十张照片



逛完葡萄牙村,朋友带我们到一家晚上十一点多才开始做生意的叉烧饭店吃夜宵。怎么知道叉烧竟然卖完了要等别人送过来,算了啦,就试下烧肉饭吧。Hmm...真的还不错,整碟都是满满的烧肉,吃完非常心满意足。这家店其实就位于驰名马六甲Satay Celup的斜对面。

吃完,也就回家去咯。

想起刚才的葡萄牙村,真的又给人一种梦幻的感觉,自己是否来到了童话世界呢?哈哈,做梦啦!很想和bb一起分享那份快乐哦,看到一对一对的情侣漫步在这么浪漫的气氛下,就令我想念你了...

补充..姑姑竟然忘了把电话带回来...也许要等到星期一上去拿咯...>.<

Friday 29 December 2006

焉知非福

正所谓塞翁失马,焉知非福。

朋友都对我说,哎哟,没有失去,哪会有得到?是啦是啦,就今天,真的久等的Sony Cyber-shot相机到了,bb的X'mas card,还有惨不忍睹的成绩一起送到我家来。(就是没有手机...)不过算咯,最开心的还是bb的圣诞卡啦。嘻嘻。至于那部相机嘛,是很不错的一个款式,设计新潮,功能又好。


什么令到信封有凸凸的感觉?



bb,好可爱的贺卡以及X'mas candy哦!

真是有心思,连candy都可以一起寄过来。Thank You bb!!! =)


先挂着,改天才吃吧。


hmm...还没阅读内容,密密麻麻的字已经令我非常兴奋!

唉,为什么会用那么长的时间才到达我家?原来...


看看日期,哇唠也!酱久才收到的?


邮差叔叔,下次别饿着肚子送信咯。=þ


bb,讲了要早点睡,不过现在已经两点半了。=( 可以了,终于post完了。
做猪猪咯!

Thursday 28 December 2006

伤...

凌晨时分写Blog,好像有点奇怪。提起昨天,真的是他妈的不爽啦!被骗去看Night At The Museum,哪知道还没上映...算咯,都到了,那就改变计划看吧。本剧由两大帅哥主演,分别是梁朝伟以及金城武。一开始还满期待的,毕竟是由两位影帝携手合作的电影,可是整部电影完毕,一位朋友竟然觉得打瞌睡。哇唠也,酱不给面子咩。剧本是还好,但整体只是普普通通的电影咯。



...

看完,就一起到KFC吃午餐去咯。吃着吃着就聊得兴高采烈,边吃边聊边聊边吃,然后就离开咯。没什么特别嘛,走了一圈...OOI!!!我的手机咧?遗漏在KFC的桌子上忘了拿!!!

...了我的心...

接下来的事也不必提啦,就黯然失魂,心情其烂,无精打采,行尸走肉........

他妈的王八蛋!!!

Oooii...还给我!!!


使尽了任何管道都弄不回来了... ='''''(

虽然只是Nokia 3100,但是我非常心爱的一架手机。竟然...竟然...

哇,讲多一次!信不信我杀掉你,杀手!!




唉.................

Wednesday 27 December 2006

第一Post

哈哈,create了tim。想要开始blog,其实是要把生活的大小事迹以一个轻松的方式做一个记录。现今科技那么发达,相信拥有电脑及网络服务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。先声明,本人的中文实属一般。没那么多名句精华可以派上用场,词囊也不很丰富,大家就别妄想太多咯。

愿第一post,发贴成功!